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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的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物的征收与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概念】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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