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是一个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褒奖。2020年,公司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这是自2005年首次摘得全国文明单位至今实现的“六连冠”,同时也是中国电建集团内唯一一家连续六届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子企业。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公司先后出资46万元援助尖扎县康杨镇城上村75个温室大棚提升改造,为西宁市城东区友谊村、尖扎县尕玛堂村小学捐赠生活、学习物资。在年初新冠疫情高发期,向武汉市蔡甸区捐赠140余万元的防疫物资,紧急驰援武汉2座方舱医院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夏汛,南方地区多处洪水泛滥,公司迅速成立抢险队伍,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到湖北武汉、安徽泾县、四川阿坝等多地、多区域的抗洪艰险中,切实担负起央企的社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