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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安全(环境)承诺制度
  西宁讯(李一峰)近日,公司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环境)承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就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实施全员安全(环境)承诺。
  《制度》明确了实施安全(环境)承诺的目的、依据、实施范围、职责、承诺内容和要求,并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员工编制了推荐性模板;承诺人必须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承诺;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承诺制度;承诺实施范围涵盖公司全体从业人员;承诺书有效期为一个年度。
  《制度》明确,公司各级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安全(环境)承诺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时修订;对本单位所属员工签订、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是本单位组织实施和考核承诺内容的责任部门;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事件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制度》要求,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签订《安全(环境)承诺书》,要将安全(环境)承诺制度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定期公示承诺落实情况;负责建立档案、记录等。
  安全(环境)承诺制度是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也是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