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梳理了全国和各地区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并将作为各地区2019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2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4%;2018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8670.3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7%;实际消纳量为18158.9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6.5%,同比持平;其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6314.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11省(区、市)已达2020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记者梳理《报告》发现,2018年,31个省(区、市)中有18个省(区、市)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同比上升,江苏省持平,12个省(区、市)有所下降。聚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2018年有28个省(区、市)消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同比上升,青海省持平,内蒙古和甘肃同比略有下降。
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迅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2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4%,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52亿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781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