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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印发实施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西宁讯(樊逢春)日前,公司党委制定印发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见》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中心组“三会一课”,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得到坚持和巩固,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上网行为,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公司舆论氛围,策划组织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公司上下的凝聚力战斗力。
  公司党委强调,一、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规范化开展好党建各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和理论研究。努力改进、创新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引导和管理。四、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