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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建立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消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国家规划,未来还需要大量开发新能源等非化石能源,并实现高效利用。巩固清洁能源消纳成果后续关键在长效机制的建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2018〕1575号)。《行动计划》从电源开发布局优化、市场改革调控、宏观政策引导、电网基础设施完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考核与监管7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目标是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本文主要从前3个方面分析《行动计划》提出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优化电源布局
  总量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科学调整各类电源“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空间上,清洁能源开发规模进一步向中东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倾斜,优先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制度上,严格执行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实施煤电预警机制。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发展清洁能源的方向是坚定的,对落实消纳条件、解决消纳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
  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提出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扩大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统筹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推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提出了电力市场化改革路线,为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参与实时竞价,鼓励其他市场主体主动提供辅助服务创造了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