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讯(吴洁)12月7日,集团公司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交流会在公司召开。集团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刘小春,集团西北片区8家单位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人员,公司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万金铭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
会上,8家单位围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题,分别从法律事务、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等方面分享了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诸多建设性的意见。
刘小春对公司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交流议题并结合集团公司各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落实情况对片区协作组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要从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四个核心内涵,去理解法治央企、法治电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含义;二、要通过一个升级、二个融合、三个转变、五个突破实现法治央企、法治电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路径;三、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责任、三重身份、一个习惯、四个亲自工作任务。
下一步,公司将落实此次会议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与风险内控工作的支撑保障与规范助推作用,在依法合规的治企兴企道路上,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