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讯(石常龙)日前,公司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各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活动。
公司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安全公开课、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公开课等方式,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用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公司各级员工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特别是12月1日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法》与“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起来,各单位安全总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带头发表署名文章,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向员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公司强调,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自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员工《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在宣传周期间,要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设置曝光台,曝光一些“三违”行为,要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塑造一支爱岗敬业、能力素质高、公正执法、铁面无私、勇于担责、热情普法的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式的“执法”队伍。要在公司内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红线意识”,通过“依法治安”,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