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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执行
  西宁讯(樊逢春)日前,公司党委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建设法治央企、阳光央企工作。
  《通知》提出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股份公司具体要求,落实公司改革发展总体部署,以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公司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法治央企、阳光央企。
  《通知》明确了公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开的原则。二、坚持分层分级的原则。三、坚持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四、坚持遵守集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要求的原则。五、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
  《通知》指出,推进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央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国企国资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组织及领导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主动践行法律法规明确的公开责任和义务,主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和风险评估,进一步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应对,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丰富公开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公司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职责、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检查督促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并附《公司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司党委同时印发通知,对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