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讯(郭维茹)日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下称期限表)获批实施。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成员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公司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明确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确保公司总部各项管理活动历史记录齐全、完整,按照集团公司办公厅的部署,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于2017年3月启动《期限表》编制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中心总体策划,依托总部各部门全面展开编制工作,梳理部门工作职责、流程图等形成的文件材料,精准定位各类材料保管范围和保管期限,同时,邀请集团公司档案专家前来公司组织培训授课指导,于2017年5月中旬完成了初稿。
《期限表》的编制,是总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阶段性成果,为公司实现全面内控,健全各项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编制实施对于推进公司档案资源建设,强化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战略实施中的历史凭证参考作用,具有长远而深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