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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洪度汛工作
  西宁讯(通讯员周欣华)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公司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电建股份公司在汛期的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到位,逐一落实到人。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易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施工营地、办公楼、员工居住区、现场值班房、分包队伍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排查和监控,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科学开展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及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停止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通知》强调,要通过电视播放、展板展示、教育宣传、微信、手机短信等,大力宣传普及自然灾害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确保现场人员充分了解自然灾害的种类、特点和危害。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洪涝灾害险情,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报告和处置。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防汛、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对异常汛情及时预警。广泛进行风险防范、提示、警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